时间:2023-02-12 来源: 作者:
陕中西医会发【2021】55号
关于印发《陕西省中西医结合学会廉政建设制度》的通知
各专业委员会:
为加强学会廉政建设工作,经学会研究,同意印发《陕西省中西医结合学会廉政建设制度》,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中西医结合学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六日
抄送:三学会办公室、学会会长、各副会长、秘书长、档二
陕西省中西医结合学会廉政建设制度
为加强学会廉政建设,保持学会和分支机构工作人员清正廉洁,根据中、省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一、要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会规章制度。增强法纪观念、坚守职业道德;
二、要遵守党中央八项规定,自觉抵制“四风”;
三、坚持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自觉接受监督;
四、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反对讲排场、摆阔气,搞铺张浪费;
五、不得用公款请客送礼,不得接受可能对公正办理事务有影响的宴请;
六、不准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借钱借物和无偿占用公共财产;
七、不准利用工作之便为本人及亲友谋取利益;
八、严格执行对外接待标准,不得以各种名义公费到营业性娱乐场所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