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中西医结合学会 关于规范学术会议相关要求的通知

2026-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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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专业委员会:

为进一步规范本会学术活动开展,提升学术活动质量,请各专业委员会在开展学术活动时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学术活动名称应准确、规范、名实相符,会议名称不得随意冠以“国际”“世界”“中国”“中华”“全国”“西部”“西北”“峰会”“高端”“高峰”“巅峰”等字样。专业委员会开展的学术活动的主题与内容要与专业委员会所在的领域和方向一致,学术活动所设立的分论坛应紧紧围绕主论坛活动主题。

二、未经本会批准,不得以本会或本会某某专业委员会的名义与其他单位含社团组织联合组织主办、承办、协办或支持相关学术活动。

三、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各专业委员会组织学术会议等活动时,要厉行节约,严格执行相关标准,不摆放花草不铺设迎宾地毯,不安排宴请,不组织到名胜古迹、风景区参观,不发放纪念品,共同维护好本会良好形象。

    四、严格执行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和本会的财务管理制度遵守财经纪律,按照批准的预算在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内办理各项支出。所接受的支持经费不得以任何形式针对个人进行的分配

支持经费的接受和使用不得影响其所举办活动的学术独立性、公正性和科学性。

五、各专业委员会举行的有关学术会议,严格按照本会制定的《举办学术活动组织程序》《举办学术会议的规定》的有关要求,进行会前申请审核,会中合规合法,会后总结上报资料,确保学术交流工作的正常开展。

六、与相关单位合作时,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所收取的有关参会、赞助、捐赠费用一律进入本会银行账户,任何个人、专业委员会不得私自收取,更不能借本会举办学术会议,以第三方名义收取费用,不得存在不正当的利益交换,不得为非法输送利益提供平台。

七、专家参与学术活动的讲课费、主持费以及乘坐交通工具住宿等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执行。

八、各专业委员会举行的相关学术会议等,需要会务公司进行组织服务的,要选择本会公开招标的会务公司中一家进行服务不得用招标外的会务公司。

九、按照本会制定的重点工作规划,结合专业委员会实际,树立鲜明的创新导向,合理安排科学研究、学术交流、人才培养标准制定、科普宣传、乡村振兴、成果转化等工作,着力提高学术发展趋势研判、重大科学问题难题凝练、重点研究策划组织、重要政策建议咨询等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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