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学会科研学术活动,学会开展科研学术工作先进分支机构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根据学会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原则
评选依照褒奖先进,鼓励创新,激发热忱,公开公平,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
二、评选范围
陕西省中西医结合学会所属各分支机构;学会会员。
三、评选条件
1、科研学术先进分支机构:
科研学术先进分支机构以各分支机构为单位进行申报。参评单位除具备“完成学会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年度考评合格;具有良好科研氛围,未出现违反学术道德规范事件”等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科研立项:获得国家级或省级重大项目,到账经费≧50万元(附10项代表项目批复;同一人为多个专委会委员的,由本人根据自愿原则,只能在一个专委会进行申报,下同);
(2)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或省级政府科学技术奖(代表奖项不超过5项);
(3)学术活动:举办重大学术会议(举办国际级、国家级、区域级学术会议);
(4)科研项目成果转化:转化经费≧50万元(转化单位财务证明);
(5)科研基地建设:获得国家或省级科研团队、科研基地等(批复文件不超过10项)。
2、科研学术先进个人:
科研学术先进个人应政治觉悟高,热爱医学事业,遵守学会章程;积极参加学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某一科研领域取得重大成果,为推动行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具有重要学术影响力的科研领跑者。除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推荐条件适当放宽):
(1)科研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项目经费≧50万元;
(2)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前9位或二等奖前7位;或获得省部级一等奖前5位或二等奖前3位,三等奖第1位;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IF≧3以上的等国际知名期刊上发表论文者;
(3)科研项目成果转化: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到账经费50万元以上;
(4)科研基地建设:作为负责人获得国家或省、市级科研团队、科研基地等情况(批复文件不超过10项)
(5)人才项目:获得国家或省、市级各种人才项目;
(6)专著出版:作为主编出版教材、专著(30万字以上)。
四、评选办法
评选工作在严格考核参评分支机构和个人实际科研工作业绩的基础上进行。
1、各奖项名额依据申报情况确定;
2、符合评选条件的分支机构和个人如实填写《陕西省中西医结合学会科研先进机构申报表》《陕西省中西医结合学会科研先进个人申报表》;
3、所在专业分会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复核;
4、经学会组织专家评审打分,提交学会会长办公会进行审议形成评审结果;
5、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先进分支机构和个人每年度评选1次,上年度的科研工作业绩时限为上一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个人不能重复申报和获奖;
7、先进个人三级医疗机构与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分类评选。
五、表彰方式
入选的先进机构和先进个人,在陕西省中西医结合学会年会上通报表彰,并颁发牌匾、荣誉证书等奖励。
六、异议及处理
1、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审结果持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向学会办公室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2、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以真实身份提交书面材料,并提供证明文件;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3、学会办公室在接到异议的材料之后,经审查属于异议受理范围的,将异议内容(不记名)通知所属专业分会,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核实异议内容,并调查、核实情况,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和建议,报送学会办公室。
七、罚则
1、剽窃、侵夺他人研究成果的撤销奖励。
2、推荐专业分会提供虚假数据、材料,骗取奖励的,由学会视情节轻重,暂停或取消推荐资格;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罚。
3、参与评审活动和有关工作人员不得违反保密规定,更不能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八、其他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由陕西省中西医结合学会秘书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
陕西省中西医结合学会科研学术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分支机构名称 | |
申报专业分会科研情况
| (重点描述申报单位在科研经费、成果、项目、论文等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绩,3000字以内,可附页) |
所属专业分会意见 |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会长办公会意见 | (盖章):
会长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2:
陕西中西医结合学会年度科研学术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所在分支机构 | 职务/职称 | ||||
单位名称 | 单位等级 | ||||
申 请 理 由 | (重点描述在科研成果、科研项目等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绩,1000字以内,可附页)
| ||||
所在专业分会意见 |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会长办公会意见 | (盖章): 会长签字 年 月 日 | ||||